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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时间:2024-09-30 09:16:24
- 对于题述问题,相信广大车主都有疑问,4月1日起,到底驾车走高速超速20%以内,特别是超速10%不到20%的时候,交警会不会处罚?本文将为广大车主梳理一下,供大家参考。
- 首先,广大车主都会产生一个认识误区,就是罚款与扣分都是处罚。实际上这是个错误的认识。根据我国道交法第八十八条规定,对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处罚种类包括:警告、罚款、暂扣或者吊销机动车驾驶证、拘留。 因此,罚款是行政处罚,但扣分不是行政处罚,扣分是交管部门的行政管理措施,其法律依据为公安部发布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但是具体的扣分细则可能因地区而异,如深圳,就与其他地区有所不同,特区比较特别。
- 在救济途径上两者也是不同的。罚款属于行政处罚,车主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但扣分作为一种行政管理措施,不是行政处罚,不能提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一般而言,车主只能就扣分行为向交警部门申请复核或申诉。
- 回到题述问题,按以前的规定,超速10%以内是不罚款不扣分。超速10%至20%的,按公部新修订规定,不扣分是很明确了,就不多说了。但大家注意了,以上超速行为,并不代表不是违法行为,它仍是违法行为,哪怕超速不到10%,依然是可以处以警告处罚的,只是可能交警觉得人手不足,就算了。
- 4月1日起,超速10%至20%的,按公部新修订的规定,是不作扣分处理。公安部可能觉得广大车主都很聪明,都懂,所以就就没说明到底会不会罚款。实际上,我国道交法、相关法律法规规定是很明确的,超速是违法行为,都是可以依法处罚的。这个是法律规定的,没有半点疑问。因此,无论超速10%以下,还是20%以下,没区别,都可以依法处罚。只是10%以下暂不作罚款处理。因此,超速10%至20%的,依法是可以罚款处理的。
- 提一个合理性问题:将限速120的高速最高车速提高到143,但公安部说,我不扣你分了。这种操作多少有点变相提速的意味,也许公安部也觉得以现存的汽车科技,120的限速其实是低了,但修改高速的国家标准却麻烦得很,所以干脆我给你变相提速吧。这个有一定的合理性,顺应了广大车主的欲望!
- 再提一个不合理的问题:高速的是允许超速20%以下不扣分了,但实际上,我国法律规定并没有修改,罚款的规定摆在那里!那么就存在一个矛盾,你变相鼓励我超速,不扣我分,却摆明要罚我款。实际上,这个允许超速20%以下不扣分的政策并没那么讨好!你既然变相提速,就应当同步免除相应罚款嘛,干嘛又依法来罚款呢?!这没道理嘛,也起不到高速提速的功效!!
最后,还是要提醒广大车主,出行安全第一,务必在安全的前提下再考虑要不要超速!但无论如何,为了你和他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超速都不应被鼓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