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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股申购条件及申购流程规则

100次浏览     发布时间:2024-11-28 10:02:01    

新股申购条件及申购流程规则是怎样的,新股发行认购注意事项有哪些?从2016年开始,A股新股发行将按新规申购,主要包括取消现行新股申购预先缴款制度,改为新股发行采用市值申购的方法,投资者只要有市值就能申购,中签之后才缴款,强调新股申购自主决策、自担风险、自负盈亏,券商不得接受投资者全权委托申购新股。

一、T-2日(含)前20个交易日日均持有1万元非限售A股市值才可申购新股,上海、深圳市场分开单独计算;

二、客户同一个证券账户多处托管的,其市值合并计算。客户持有多个证券账户的,多个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融资融券客户信用证券账户的市值合并计算。

三、上海每持有1万元市值可申购1000股,深圳每持有5000元市值可申购500股;

四、深圳有市值的普通或信用账户才可申购,上海只要有指定交易的账户即可申购,客户只有第一次下单有效(按发行价买入)且不能撤单;

六、客户申购时无需缴付认购资金,T+2日确认中签后需确保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申购的资金交收;

七、客户中签但未足额缴款视为放弃申购,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者,自最近一次放弃申购次日起6个月(按180个自然日计算,含次日)内不得参与网上新股申购。

1、 明确取消预缴款机制。投资者在进行申购时无需缴付申购资金,确认中签后再缴款。

2、 “货到付款”。投资者申购新股摇号中签后,确保T+2日16:00有足够资金用于新股认购资金交收。

3、 连续12个月内累计3次中签但放弃申购将纳入“打新黑名单”。

新股发行认购注意事项有哪些

1、上网定价发行。是指主承销商利用证券交易所的交易系统,由主承销商作为惟一的“卖方”,投资者在指定的时间内,按规定发行价格委托买入股票的方式进行股票申购,是非常重要的新股发行认购注意事项。

这种方式类似于网下的“全额预缴、比例配售、余款即退”发行方式,只是一切工作均利用交易所网络自动进行,具有效率高、成本低、安全快捷等优点,避免了资金体外流动,完全消除了一级半市场。1996年以来它被普遍采用。由于新股申购几乎稳赚不赔,吸引众多大资金参与其中,也由此造就了一大批新股申购专业户。

2、上网竞价发行。与上网定价发行相似,但不同的是,在公布的发行期间,由投资者以不低于发行底价的价格竞价购买,然后由交易系统主机根据投资者的申购价格,按照价格优先、同价位时间优先的顺序,从高价到低价依次排队。承销商根据实际认购总额应当等于拟发行总量(且不低于发行底价)的原则累计计算,当认购数量恰好等于发行数量时的价格,即为发行价格。凡高于或等于该价格的有效申报均可按发行价认购,由交易系统自动成交。

3、回拨机制。一般是在申购不足的情况下采取的措施,指通过向法人投资者询价并确定价格,对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根据一般投资者的申购情况,最终确定对法人投资者和对一般投资者的股票分配量。对于一般投资者上网申购超额认购倍数及股票分配比例,由发行人和主承销商在充分分析市场情况的基础上确定并报中国证监会核准。在出现申购不足的情况时,网下申购不足的回拨网上,是要特别注意的新股发行认购注意事项。

4、法人配售。法人分为两类:一类是与发行公司业务联系紧密且欲长期持有发行公司股票的法人,称为战略投资者;一类是与发行公司无紧密联系的法人,称为一般法人。法人配售就是股票发行公司专门向这两类法人出售股票的股票发行方式,它需事先向中国证监会提出发行方案,经核准后方可实施。

5、向法人配售和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相结合。是指公司发行股票时,将发行股数分为两部分,一部分向具有一定资格的法人投资者发行,另一部分向一般投资者上网发行。这种发行方式,在吸取了网上发行高效性特点的同时,又注重促进发行方式的市场化,是必不可少的新股发行认购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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